首页   /   实时资讯   /   业务公告   /   个人业务 /   正文

【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的提示性公告】一分钟快速了解CDR是什么?

2020-10-29 16:14:14  来源:国泰君安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存托凭证上市发行公告、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及存托协议等相关内容,请您在参与投资存托凭证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一、关于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系由存托机构以公司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因此,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直接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等收益权、知情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机构(存托人)间接行使。

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协议》明确存托凭证所代表权益和各方权利义务;投资者持有存托凭证即成为存托协议当事人,视为其同意并遵守《存托协议》约定。

二、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或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如您已在我司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在充分了解拟参与的存托凭证相关信息后,可通过我司富易PC客户端或者君弘APP,参与科创板存托凭证申购或交易。

如您尚未在我司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在满足相应适当性条件后,通过交易客户端或临柜申请开通权限。

三、关于存托服务费

除通常费用外,根据《存托协议》约定,存托人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提供建立并维护持有人名册,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发送通知等文件,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表决等权利,向持有人派发红利、股息等服务,将委托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向存托凭证持有人逐日收取存托服务费(具体标准以《存托协议》为准)

如您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避免因存托服务费扣款可能导致的账户透支问题,请您在参与存托凭证交易时提前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确保账户内留有一定资金以缴纳存托服务费。

 

上述内容仅为列举性质,未详尽列明科创板存托凭证的全部内容及风险。请您在参与科创板存托凭证申购或交易前,认真阅读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存托凭证上市发行公告、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存托协议,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等内容,充分熟悉、掌握和接受科创板存托凭证交易规则、相关特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后参与科创板存托凭证申购或交易,避免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温馨提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等情况谨慎选择,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大家有任何疑问都可在留言区留言或拨打95521客服电话。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本文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国泰君安证券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分享到:
    Copyright © 1999-20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官网现已支持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6306    沪ICP证B2-20040408-5

    君弘APP